以个人名义借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以个人名义借钱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属于共同财产。你以个人的名义借钱,你所借的钱是用来买房子,你买的房子是夫妻是夫妻共有的,所以你个人借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不管是借还是买都共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
问题中提到“夫妻”,说明是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那么,现在就属于在婚姻期间的买房行为,在婚姻期间购置的房子,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钱购买,购买成功以后,房子也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
一个人名义借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看什么情况,如果夫妻还没有离婚,就是在婚内,你那怕是以个人名义借钱买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还在婚内,你都不可以自己一个人去买房子,来作为你一个人的私人财产的,有些人呢?想说是我自己以我自己的名义买的房子,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是不被认可的。
以个人名义借钱买房,没有明确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明确约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则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你能在家谱中找到自己名字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们陇西李氏向来有修族谱的传统。廉江长山李氏是客家人,堂号“陇西堂”。族谱记载,我李族为甘肃陇西李氏之后,在宋代由陇西迁移到福建定居。后在明朝洪武年间,再由福建上杭迁移至湛江的吴川居住了一段时间。再后又从吴川迁移到隔邻的廉江长山定居,至今已经近六百年。
自古以来,我廉江长山李氏向来有修族谱的传统。除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暂停修辑外,从来没有停止过。廉江长山李氏自迁来至今,发族人口约十余万人。长山“陇西堂”李氏也在清朝初年,统一宗族辈分的名字排序。就是:春承时启泰,永裕振家邦。光远为仁德,逢元福自康。
我们家谱是在2O17年在原家谱的基础,由家谱委员会承办,委员会成员随时间推移,填补空缺。老中青相结合,吸收有才能的骨干人才,追根求源,顺藤摸瓜,走遍全国各地,登记本姓所在省、市至村姓名、姓别、年龄,从诞生小孩核实。委员会成员有具体分工担责。调查、编辑,审核、出版分发。无偿自愿。书出版费用来自名人捐款。所属本姓都在家谱中!我们文氏家谱祖根,从起源雁门关到山西省、洪桐县、大槐树,从大槐树、南阳至今分支二十代!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义门陈氏宗谱》始迁祖文,元明之际自豫章迁睶山高河埠,其裔孙於明季迁居怀宁芸田。是谱为高河派与芸田派合修。卷首凡例、家训、家范、家戒,卷一、二义门事矦、诰命、谱序,卷三至十四世系,卷十五、十六传记、行略,卷十七至末契约及跋。有苏轼序及黄庭坚、苏轼题词。
家谱是一部承前启后,具有完整而珍贵的氏族人文史料。
古代的家谱,有个重男轻女的习俗,即迎娶进门的媳妇和新生的男丁,在每年举行的宗祠认祖归宗仪式后,记入家谱,新生女性与死刑犯则不纳入家谱。如今重修家谱,有的已经摒弃了重男轻女的陋习,将新生女性列为分支,并对配偶与后人作延伸记载,便于子孙后代寻根问祖。
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对世人只设简历,而对德高望重的先贤设传记,以便让先贤之美德流芳百世。
古人云:“三世不修谱为不孝。”如今的家谱,一般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印制谱书,后代当怀敬仰之心传承。
加v回答:按着旧的家谱写作规定,自己在自己的家谱中是找不到自己的名字的。因为,旧的家谱规定只有去世的人,才能入谱书。但在一些新版的家谱中,有的则可以自己找自己。我为我的家族俢的家谱中,就是人不分男女老幼,只要是在俢谱期内出生或加入的,一律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名字。为什么这样做呢?理由如下:
一、家谱一般需要几十年才俢一次,有的甚至上百年才俢一次。如按旧制"活不入谱",本来轻而易举可以获得的家族成员信息从眼前流失,有些信息甚至失不复得,为以后俢谱增加了难度。因此,我规定,今后家谱的续定,完全打破这一旧规,凡在俢谱期内步入家族门的人,一律入谱。
二、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女人的名字是不准入谱的。所以,一些旧谱上的女儿不入谱,家眷入谱时只写姓,不写名,如"~氏"。所以。现代人只知道与那个人有老亲关系,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不知道,查家谱也不明了。所以,我在俢家族谱时规定,俢谱期内的女儿和女眷一律入谱,有名有姓有信息。如外嫁女儿,写明出嫁村、夫名、生育状况等等。家眷写明出生地、父母及兄弟姐妹姓名等。
我认为家谱就是一个家族的信息书,信息量越大越细越好。所以,我俢的家族谱,不仅俢谱期内的每个家族成员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其亲戚关系也十分明了。而且做到了男女平等。逝者与世者平等。
(图片源自网络)
结婚前,我让伴侣在TA的房本上加我的名字,有错吗?
谢邀。这位姑娘,麻烦您跟别人结婚前好好学学婚姻法,别什么都不懂就随便提要求。
房产证加名确实是能给到你一定的安全感,但是那又如何?吃人手短,拿人手软。你收了别人的房子,你打算拿什么还呢?房产证加名了,你在婆家生活就有底气了吗?
我觉得你错的离谱。一错在于你读书少,结婚前至少了解最基本的婚姻法;二错在于你心贪。如果是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你有什么资格要加名?如果是男方付的首付,法律会分得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以及房产升值部分。
假如我以后有儿子,对于女孩子要求加名的家庭,我是绝对不认可的。为什么呢?
1、房子是我奋斗一辈子的财富,给我儿子一个更牢固的经济基础,我都不确定你是不是能跟我儿子过一辈子,上来就要分我的财产,你这是要我的命;
2、姑娘的父母肯定也一般,因为他们不懂得自己给女儿赚取房子,竟然逼得自己的女儿想要不劳而获霸占别人的房子。安全感都是自己给的,你的父母给不了你,凭什么要我家给?
3、还没结婚就想到了离婚,这是真的奔着好好过日子去的吗?姑娘的价值观很有问题,可能和我合不来,我不喜欢不乐观、不积极的人;
如果我有女儿,即便我家买不起房子,我也一定告诉她不要贪图别人家的房子。生活是自己经营的,房子也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结婚后好好努力,过个十年八年一定会买的到房子的。
其实,贫穷不可怕,没房子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一心只想着自己,不考虑别人。不管男女,都需要正视自己,做一个努力靠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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