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人捉蛇多年,最终被蛇追杀5年杀死,是故事还是真实事件?
捕蛇人被蛇追杀5年而死应该是故事,就和白娘子传奇一样是故事。蛇是冷血动物,遇到了人,当时咬了就咬了,没咬就再也找不到了。人找人都难,蛇追人5年是不可能的了,只是人们吹牛瞎编的传奇故事罢了。
我们那也有关于蛇报仇的传说。是讲本村有座古墓,墓里有两条头长着公鸡冠,会半身直立,能喷毒雾,能飞行,能嗄嗄嗄的叫的大蛇。这种蛇叫鸡冠蛇,有剧毒,咬人必死。鸡冠蛇,一公一母必定同时出现,从不分开。有人说这种蛇是百蛇之王,能召唤群蛇。有的说这种蛇能讲人话,还有智慧,晚上会装熟人讲话骗人。还有人说这种蛇报复心极强,一旦招惹到鸡冠蛇,天涯海角也要追杀了你。特别是两条蛇被人打死一条,另外一条必定会报仇,并且报完仇了,那条蛇也会自杀。如此恩爱的冷血毒蛇,真比当今热血男女恩爱多了。
传说得最有鼻子有眼的故事是说有个放牛的青年,无意中把牛赶到了古墓旁吃草。两条鸡冠蛇突然出现,吓得牛儿跑得飞快。放牛人气不过就放火烧了古墓。然后放牛人被蛇咬死在了自己的床上。村里很多人都传说着关于鸡冠蛇报仇的故事,但谁都没亲眼见过鸡冠蛇。
我的爷爷和爸爸都是当地有名的捕蛇人。他们不但会捉蛇,还会治蛇咬伤。从小见他们治村民被蛇咬伤从未失过手。我问过父亲到底有没有鸡冠蛇,父亲说应该没有,哪有那么邪门的蛇。谁也没见过,一代代这么传说罢了。
捕蛇者说中有这样一段: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貌若甚戚者。这一段讲的就是捕蛇人,祖父死于捕蛇,父亲死于捕蛇,自己也好多次差点死了。也许永州的异蛇太毒了,也许蒋家三代捕蛇人不善于解蛇毒吧!但这也没讲蛇报复人,追杀人呀!现实生活中见过牛追人,见过狗追人,还真没见过蛇追人。一般蛇咬人当时就咬了,没咬就蛇自己先跑没影了,我认为蛇是冷血动物,是没智商的,它不可能追人,更别说追杀人5年了。这要蛇有智商,有记忆,还要有追踪技术。这不可能的,这只能是编的传奇故事。
凑个热闹,也来说一个蛇的故事,六十年前的事了,姥姥家的院子里,有一棵葡萄树,长的很茂盛,姥爷给它搭了一个很大的架子,葡萄架下有一口水井,井水是甜的。
严热的夏天,家人都会在葡萄架下乘凉,姥姥姥爷的人缘比较好,左邻右舍的人也都会来参入聊天,看着挂在腾上串串葡萄,天南地北的聊着,很惬意。
在一个夏天的早晨,姥姥在做早饭,她去井边的水翁里取水,无意间抬了一下头,这一看把姥姥吓坏了,有两条大蛇盘在葡萄树腾上,有小茶杯那么粗细。
姥姥喊来了姥爷,姥爷也没有办法,用棒棒赶它,它也不跑,一点也没有怕人的感觉,道是姥姥姥爷有点怕它子。
两个舅舅闻信赶来了,他们都是学生,小舅舅读高中,大舅舅读大学,都在休伏假,正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年纪,拿起铁掀就要去铲蛇,被姥爷挡住了,姥爷不准伤害蛇,他说蛇有灵性,不会害人,姥姥找了一条装过化肥的闲袋子,三个人小心亦亦的把蛇弄到了袋子里。蛇很老实,没有反抗,怪怪的进了袋子。
谢邀!
故事的真与假暂时放一旁,现实是捕蛇十之八九死于蛇口,生于斯而死于斯。
八十年代,这里很多以捕蛇为生者,溪边田野毒蛇菜蛇经常遇到,就连畜肥水厕所也见其踪影,榕树根及榕树洞也有出入,黄金甲、银环蛇、乌梢蛇、红头蛇、灰肤蛇等等,有一个叫九指半捕蛇者,当年在田间劳作,看到一条值钱饭铲头,在没带工具之下,匆忙上线,空手套毒蛇,被吻了拇指,经验老到,绑住坶指根部,即刻肿胀,忍痛用草镰砍断拇指节,保住生命。但这次并不幸运,在溪边见到是银环蛇一米多长,正在吞食另一条蛇,九指半认为温顺胆小银环蛇手到擒来,便不以为意提起银环蛇尾,刚好银环蛇将另一条蛇吞食完,扭头朝九指半左边一摇,咬着九指半左腋窝,九指半一阵痒麻,慌忙吃下自制草药丸,懂得慢步回家,快步即毒性流得快,虽有草药丸,但到家时,九指半已经整个人软了,瞳孔扩散,没救。
老成捕蛇卖蛇,某天在杀蛇配三蛇酒,杀了两条,在杀黄金甲取胆时,蛇负痛奋力一扭咬住老成鼻子,一下子老成认不清五官,肿胀死。
唐特,捕蛇一生,在山边摸到一蛇洞,掏出几条毒蛇饭铲头,一条是这窝蛇王吧,怎么都抓不住,于是全身抹上药酒,霸气抓住约8斤饭铲头,但蛇虽然昏昏然,头却滑到唐特屁股,奋力一咬,毒牙穿破裤注入毒液,唐特死时屁股肿得裤子没法脱去。
老孙,市场卖野味,也是捕蛇高手,那天生意较好,杀几条眼镜蛇,几个蛇头放砧板旁,刚好又有生意,就一只手拿刀,一只手空手想将蛇头捧走,忽然两个眼镜蛇头张口死死咬住老孙手掌,老孙急得丢刀大叫,几人忙上前拿掉蛇头,整个手臂已经肿得大一半,老孙气喘吁吁,120来时,毒气攻心,手脸都黑胀色,无救。
现在可能较少出现,八十年代还是比较原始操作,属危险作业,因而有点生于捕蛇,死于蛇口,这被蛇追杀有点牵强,但与毒蛇打交道,还是小心不可大意却是真的!
小时侯,信息很封闭,闲时只能听古今(故事),也就是先前发生的事被人以故事来讲,而现在证明有些古今是真实发生的。
现在我举几个我们哪发生的真实现:
一个是我们老家一个人,闲时喜欢打野免,一天,打中一只肥大的野兔,但野免受伤后仍不紧不慢的跑,哪人在后紧跟。经过一断时间,哪人看哪兔子猛往前一冲,不见了,心里一急,也往前冲,结果就从悬崖摔下,被家里人找到后抬家中而死,人们也从他口中得知他是怎么从悬崖摔下的。
二是老家山中多狐,有一人喜欢在肉中下毒,放在野外抓狐。抓了几年后,家中媳妇发疯,口中自称狐仙,整天胡言乱语,搅得家中鸡犬不宁,人渐消瘦,最终命丧黄泉。
三是哪年修房,在渭河滩捡石头,那天晚渭河刚涨过河,隔了两天后我们去拉石头。当我在一垒石头旁时,看到一条麻蛇,能有一米不到,心里非常害怕,好在河边石头多,又有几米距离。我用乱石将蛇砸死,然后挑进渭河,让河冲走。可当晚就梦见就在我打蛇河对岸有很多蛇窝,密密麻麻,好像整个山脚都是蛇窝,我知我错了。
四是我养了一只兔子,我杀掉后将皮留下,并晒太阳下。一天我梦见我将月德(我们庄里一人名)的人皮剥人,而月德到我跟前要他的皮。月德者,月神,用兔子代表,第二天我将兔子皮扔掉,也算了一心愿。
前两个是发生在邻近村庄,后两是亲身经历,前者我做孽,后者以梦托果,做人做事还是少做恶为好。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有个湖北小伙程地明,1986年跟自己朋友去抓蛇卖钱,一路上几个人运气很好,抓了不少蛇仍然不满足,程地明翻开草丛发现一条红腹锦曹蛇,于是上去抓这条蛇,没想到周围串出来七八条蛇,程地明叫喊朋友一起来抓。
但是他们用木棍不断打蛇,这些蛇越来越多,怎么也打不完,眼看几个要被蛇包围,于是顾不上捡已经打晕了和死了的蛇,几个拔腿就跑,回去以后他们跟别人说被群蛇攻击,别人都不相信,于是第二天他们带着很多人去看,看到很多前一天被敲打死的蛇,大家才相信,这个事情这样传开了。
1989年蛇的价格上涨,程地明发现抓蛇可以赚大钱,于是决定去抓蛇卖钱,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蛇好像都跟他作对,走在外面就会被蛇咬,一年下来不管走到哪里都有蛇主动攻击他,蛇没有抓到反而被咬了几次命大没有死,被就算不抓蛇也经常被蛇主动攻击。
偷狗贼用毒针“追杀”狗主人,不料被狗主人驾车撞死,这个案件进行的怎么样了?
对于盗狗贼,大家都义愤填膺,很多人说,盗狗贼被撞死,是罪有应得。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这件事要看狗的主人,是不是有意撞死盗狗贼,如果是故意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是故意的,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几件类似的案件。
2004年,长沙的黄司机,驾驶捷达出租车,车上的两名男子持水果刀,对黄司机进行抢劫,搜走手机一部和现金200元,然后逃跑。黄司机开车追赶,将搭乘摩托的两名小偷撞倒。小偷逃跑,司机继续追,将其中一人撞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司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赔偿死者家属36998元。
2014年,广东惠州的温老板,为员工追被盗的手机,驾车撞伤小偷(家属执意转院,小偷在转院途中死亡)。事后,法院判决温先生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小偷家属7000元。
广东顺德还发生一起驾车撞死小偷的案件。女司机的车窗被敲,钱财被拿走,女司机见小偷逃跑,开车将3名劫匪撞倒,导致其中1人死亡。佛山中院判定,女司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
“老宦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见对方偷走了他的狗并准备逃离,开始他是跑着追的,两条腿怎么可能追上摩托车,于是就发动面包车追了上去。追了一段路后,眼看追上了,对方调头骂人,还拿出射狗的枪瞄准他。当时他因为慌乱,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这才撞倒了对方。”
宦大潮的妻子韩业云说自己当时也骑电动车一起追,因为速度慢,后来赶到时,事故已经发生了。对方很嚣张,骂了老公,还用“打狗枪”对着他,“老公确实是因为慌乱才发生事故的,油门当刹车了。等想刹车已经迟了,刹车印有好长。”
1.死者盗狗的事实被确认,盗窃行为存在,且因射杀狗的飞镖上有剧毒物质,还存在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体的行为。
2.是不是面包车司机防卫过当
3.偷狗贼偷了人家的狗,人家开车去追他,还用毒针威胁他,还用语言辱骂他!换做谁?谁不生气
4.难道真的要等偷狗贼用毒针扎到人家身上才可以进行反抗?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永远抱一颗谦卑的心!
这个狗主人应以交通肇事定性,不构成犯罪。
1.事件概要。
据媒体报道,事件大致是,狗主人老宦亲眼看见偷狗贼偷走了他的狗并准备逃离,开始他是跑着追的,两条腿怎么可能追上摩托车,于是就发动面包车追了上去。追了一段路后,眼看追上了,对方调头骂人,还拿出射狗的枪瞄准他。当时他因为慌乱,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这才撞倒了对方。
2.以上狗主人老宦的行为特征和心理,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应以交通肇事来定性。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偷狗贼在拿毒枪对准他的时候,如果他为了制止对方发射而故意撞上去,那么他是正当防卫,且,基本上会被判为防卫过当。现在老宦自己的说法是,他并不想踩出去油门撞死偷狗贼,而是因为慌乱,把油门当成了刹车,才误伤对方。这是很典型的一个交通肇事行为,交通肇事,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交通肇事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立案标准之一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本案中,偷狗贼对自己的死亡,应该负至少一半的责任,所以,追贼者老宦,并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所以,老宦并不涉嫌犯罪。
3.主张以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等行为和罪名来定性老宦行为的,都是在坑他。
因为,以上种行为不管以哪种定性,老宦必然要被刑事追究,判三年都是轻的。老宦如果如大家所愿被定性为正当防卫,必然是防卫过当,一样会被追刑事责任,所以,大家可以洗洗睡了,不要在这儿鼓噪正当防卫。
3.偷狗有风险,做案需谨慎。
这是我看到的第几起偷狗贼命殒作案现场的案子了?且我亲手还经办过一起。一小伙喝了酒回家,遇上偷狗一贼,不由分说,拿大棍子骇了上去,该贼一声没吭,当场就软了下去。该小伙后被判刑10年……快出来了。他的媳妇儿一直带着孩子在家守着,希望他们早日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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