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三条人命的曾春亮杀人动机是什么?
一个人的双面人生,他的杀人动机,也是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的痛。
5月12日,曾春亮刑满出狱。因几年前在狱中得了病,曾春亮产生了焦虑情绪,他要为自己以后的人生规划,怎么样好好在社会生活。
不想借助家人,他找到村支书想承包采石场。本以为会有照顾,没想到没钱的他被村支书直接拒绝了。
村支书让他去打工,他觉得这样自己的人生永远看不到希望,却遭到村支书的奚落。
之后他自己找工作碰壁刚好遇到了大姐,大姐得尿毒症的经历再次触动了他,他当下发誓,要好好挣钱帮姐姐治病。
因为没有技术,有没有门路,文化水平低,曾春亮最后选择了走盗窃的老路,没想到被发现。曾春亮不想再被抓,便威胁康家人道:“倘若报警,我将来杀你全家”。
康家人很害怕,果断选择报警,这激怒了曾春亮,于是他选择了报复杀人。
结果,在逃跑过程中,曾春亮被驻村干部发现,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选择,曾春亮选择追杀干部,结果一人被杀、一人逃脱。
最终曾春亮被警方逮捕,此事宣告结束。
刚开始的时候,曾春亮想做个好人,重新开始,但是无疑坐过牢这个坎让他很难度过,加上对现实的忧虑(娶妻生子,看病,生活),以及害怕因为犯罪再次坐牢,导致一步错,步步错,最后犯下了弥天大祸。
曾春亮杀人的动力就是因为钱!钱!钱!
原因:他两次偷盗坐牢是因为没钱,他44岁光棍娶不起老婆是因为没钱,他大姐尿毒症经常性的化疗更需要钱。
一,曾春亮家庭环境很贫穷,父母很早就不在了,他和弟弟经常去外地打工为生,而且他大姐还是尿毒症,每天需要化疗治病花费很多的钱治病,家里条件很差,甚至化疗的钱都没有。
二,曾春亮是孤独的落魄的,因为家里穷,曾春亮从小没有上过什么学,也没有谋生的手艺,再加上自己打工这几年也没有挣到钱,现在44岁的人了还没有娶上老婆,更别说孩子,所以他没有什么牵挂,唯一牵挂的人估计就是他大姐,现在他大姐的得了尿毒症,情况又特别糟糕,整天在生死线上挣扎,治疗费也是入不敷出,所以曾春亮看不到任何希望。
三,曾春亮曾两次因为偷盗而坐牢,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没有钱,没有挣钱能力。也许很多人都会认为坐牢的人都是坏蛋,这不完全对。我觉得第二次曾春亮坐牢出来的时候是有悔改的表现的,他曾请求政府给他办理低保,给他找工作,但最后他的需求都没有被满足。这个时候曾春亮心里会有抵触情绪,他会认为大家不关心他或者已经给他打上了偷盗的标签。以他这样的偏激性格很容易产生成人的逆反心理,政府不帮忙他又没有挣钱能力,只有铤而走险再次走偷盗的老路。
四,我猜测曾春亮第一次去熊女士家是主观原因是偷点钱财,而不是杀人,因为他拿的是螺丝刀等撬锁撬柜子的工具,而且熊女士家是当地有名的富裕大户,所以有两次偷盗经验的他肯定提前踩好点了。她被发现后只是扎伤了熊女士家人,并未下狠手,但最后走的时候曾给予严厉警告,不准报警,否则杀全家,但是熊女士去报警了,警方没有认识到危害的严重性。但曾春亮二进宫的时候明显就是报复行为了,因为熊女士一家报警已经把曾春亮激怒了。因为他第三次被抓进监狱最坏的结果就是坐10年牢,出来估计都是个老头了,他对他来说还不如死了算了,所以他要报复。所以第二次都是下狠手。
五,扶贫干部其实不应该一个人盲目去追一个极度危险分子,不管他是职责所在还是想立功都不能盲目去对抗一个有与其的杀人犯。原因很简单,曾春亮已经杀过人,他深知杀一个是死杀三个也是死,你追他就是治他于死地,他选择反杀。第二,曾春亮44岁有凶器,扶贫干部57岁赤手空拳,力量悬殊太大上去就是白白牺牲,可是他还是上去了,我觉得这是不明智的。
六,曾春亮,还好赌博,他本人好吃懒做,一没手艺,二不挣钱,三,又没有老婆孩子,四,有案底有前科。总之所以他需要钱,钱,钱,但是他没有挣钱的本事,就重操旧业,被抓只有两个结果一是被关到老死,二是,他杀人复仇求死。这样的人可恨又可怜,可怜更可恨!
曾春亮杀人的动机一开始就是怕去坐牢,他之所以会杀人是因为去康家进行盗窃。但是,被康家的人给发现了。
曾春亮等于是什么都没有偷走呢,被发现之后他就警告康家,若是报警的话,就会杀了他们全家。
这句话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
为何他怕坐牢吗?
要知道曾春亮已经坐牢十多年了,他等于是5月份的时候刚出来,现在不想进去了,想要弄一笔钱,作为自己做生意的资本,重启自己的人生。
他打算好好干一番事业,然后也来个娶妻生子,过正常人该过的日子。现年的他也已经有44岁了,若是现在不正干,等于他就没有机会了。
可是,他没有第一笔资金,所以,他只能去富裕的人家偷窃,正好康女士家住的就是三层小楼。
他以为在这里能够得到自己的第一桶金,然后就有了我们开头说的他被发现这一幕。
康家没有把他的警告当成回时,他们报警警方也对这个事件进行了笔录。这个事情传到了曾春亮耳朵里。
于是,他就来了一个杀人。康女士的父母被杀,侄子受了重伤。这是发生在8月8号的事情。
曾春亮的杀人动力当然是放弃生命。放弃生命的原因一是两次服刑后,44岁的人生难以重启,生存压力巨大;二是一直以来的不切实际的人生欲求难以满足,惯性式地采取偷窃的方式去满足自己。当正常与非正常的愿望都破灭的时候,绝望油然而生。彻底失去了生存的意义之后,“死也要找个垫背的”冲动与报复社会心理就难以避免地产生了。他杀死别人的时候也就“自杀”成功了。
曾春亮落网了,留给人的思考却是沉重的。虽然说“罪有应得”,但至少说明我们的社会在“治病救人”这一块存在极大的漏洞。
第一就是,当一个犯人被关进大牢10年的时候,“牢教”的意义就不能单纯地只是“牢”而没有“教”;“教”的内容不单纯是“普法”而没有“心理辅导”。不可否认,许多的“牢教”是会进一步激发犯人的“反社会人格”的。实施“牢教”管理人员应当有这个预见,进而有这种预防。
第二,我们的社会是否对牢教刑满释放人员缺乏足够的包容心态。把被“牢教”惩罚得很“冷”的心捂热些,关心他们的就业、生活,使他们尽快地融入社会,而不是去歧视他们,或许他们走向极端的概率就会少很多?
第三,我们的地方政府应当设置专业的管理机构,专门管理刑满释放人员,有效地预防他们重走老路,帮助他们重启人生。这对刑满释放人员,对社会都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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