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捡过最大的漏是什么?
18年的时候被闺蜜抢了男朋友,心如死灰,所以回老家相亲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长相一般,说实话放在以前我不会看上他,但声音好听,很温柔,当时看得挺顺眼的,对恋爱婚姻也没抱什么期待,所以就答应交往了。
在一起四个月就在双方家长的推动下结婚了,结婚的时候约定好家务一人一半,但他大多数时候都比我做得多,对我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放下我来,这是你该做的事情吗?”
结婚后没多久就怀孕了,怀孕后才知道什么才是女王的待遇,家务活他全包揽了,每天早上还早早地起来给我做午饭(带公司去吃),想要吃什么买什么,无论多晚都立刻去买。
因为那时候他在家里办公,我要去公司上班,他每天无论多忙都会接我上下班。
还是个妥妥的潜力股,刚认识他的时候每个月工资1.6万,结婚的时候涨到2.2万,孩子生下来的时候2.5万,前几天又涨工资了,3万一个月。
关键是工资一发就打我卡上。
对比我闺蜜,跟前男友结婚后没两年,他公公开车撞死了人,家底都赔给人家了,最近正在闹离婚。
所以,我老公,算是我捡到最大的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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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闲置的角铁货架从4米高的房顶上掉下来,把女顾客的头砸了一个洞,鲜血直流。
我当场直接懵了,这是要倾家荡产的节奏。
迷迷糊糊被人拽着上了车,直奔医院。还好,知道把钱包和卡都拿着。
做完ct,做手术缝合,缝完又打破伤风针。我只是站在柜台前机械的交钱,没有眼泪,心里怕的要命。
平时看的那些脑袋受伤,后遗症巨大的事例充斥脑海。这个女人三十来岁,如果,有如果,大概率我这辈子都要为她打工,别想有自己生活。
还好,值班医生说病人没有出现恶心呕吐情况,可以先打针,后续观察。
我小心翼翼地搀着伤者,往打针室走。
生活中,有哪些不可思议的巧合?
被上级单位抽调去四川成都检查工作。接待我们的一位处长非常配合,把我们照顾的很好。有天晚上,我们几个在马路边吃烧烤,正好遇见这个处长,就叫过来一起喝酒。
一边喝酒一边聊,得知我是从内蒙古来的时候,他说,我有亲戚在你们单位。我问他,你家这个姓在我们单位不多,说出来也许我还认识。
他说没那么巧吧。于是告诉我,他堂哥是我们下属单位的会计。我听完就笑了。告诉他,其实咱们多少还沾点亲戚关系,你把这杯酒喝了我就告诉你。
他不信,于是我把他两个堂哥,两个堂姐,一个堂弟的名字报出来,他有点懵了。赶紧喝完杯中的酒,问我是怎么回事。
我告诉他,其实你大堂姐,是我表嫂(姑姑家的),你说沾不沾亲?
他还是不信,我又让他喝了一杯之后拿起手机給表嫂打了个电话,顺手递给他接。
他和表嫂在电话里唠了十几分钟,确认之后感慨,真没想到,在一起工作了好几天的人,居然是亲戚。
88年我十八岁,高三,因被同学打伤(水果刀划过脖子33公分),派出所对对方罚款五十,警告一次,赔偿我损失20元,不服行政处罚裁决,找县律师所M律师,律师费要五十元钱,穷学生没有钱;就找哥哥的H老师——好像是第一批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请教,他帮我写法律文书;找哥哥在公安局工作同学借法律书,现学现用;又找一个在县局做法制工作亲戚的亲戚X、县法院刑庭工作的亲戚的朋友、庭长请教,他们给我详细的讲解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给了我最早的刑法基本知识;自己到法院民庭立案,认识了G庭长,经过调解,赔偿我150元撤诉,二十元诉讼费免交。
十年以后我考取了律师资格,成了县城一名的律师,那个G庭长还是民庭庭长,经常打交道,就是年纪大了,脾气有点大;那个刑庭庭长调到县司法局副局长,成了我们律所楼上的直接领导,我很尊敬他;那个最早帮我的H老师,成了我的律所同事,他申请执业时所有的材料都是我帮他整理的;当年在律所接待我的律师,成了律所的主任,还是那样有点古板;那个做法制工作的亲戚的亲戚,后来他儿子把人打成轻伤,自己反而解决不了,我帮助他协商处理,赔偿几万元,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知道这算不算巧合,只是他们大部分人已经不记得当年的学生了,我也不想说。只是想说,人不应该忘记那些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你的人。至于那些曾经的伤害,一笑泯恩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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