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脑洞大开的故事?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爆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 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 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 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 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 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 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 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我讲一个关于黄鼠狼缠人的故事。
黄鼠狼在农村既臭名昭著,又神秘莫测。人们对它是既恨又怕,恨的是它“偷鸡摸鸭”,怕的是它迷人缠人。
我村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村程四持有一杆猎枪(即土炮),是远近闻名的一等猎手。冬天闲暇时间,不时的见他枪挑野免、飞禽之类,招摇街头,很是令人羡慕!有一年冬天“日头西”时分,坐在炕沿的他,透过竖棂子窗户,看见一只硕大的黄鼠狼慢悠悠的走过南屋屋脊。程四想到了前天深夜黄鼠狼咬死鸡的情景,于是决心除掉这个祸害。通过一连几天的观察,他找到了它的活动规律。在一个晴朗的下午,他把枪架在了窗棂上,瞄准了黄鼠狼经常出没的南屋屋脊。很准时,它又出现了。这时,程四适时的扣响了板机,黄鼠狼应声而倒,咕噜噜滚下屋来。拾起来一看,足有四五斤重,胡须都白了。这一枪洞穿了它的腹部和腿部,打的准而狠。
到了第二天,程四却毫无征兆的腿疼肚子疼起来,疼的抢天呼地,告饶没命的。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又嘎然而止的不疼了。一连几天,天天如此。于是找本村医生,去公社医院求治,都是一个结果——没病。以后也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跑了多少医院,都没治好。没办法,就这样挨着。一疼疼的死去活来,不疼就像没事了似的。这样到了1972年,程四被折腾的皮包骨头,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受够了罪的程四于一个秋天的中午,带着炸药,去了村北大松树前的一个沟里点燃了雷管,自炸身亡了。事后人们都说程四是被黄鼠狼给缠死了。
民国初期,电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还不知道是什么事情物,更不知道什么是电灯。那时候煤油灯甚至豆油灯是柴门小户人家的照明工具,晚上没啥活计老早就吹灯睡觉了。妇女们做针线活还要再续上一根灯捻儿,不然看不清针脚。
中山先生许愿将来要让百姓用上电灯,他形象地说:将来的灯头都是朝下的。可在当时,这样的描述是不能让人接受的,灯头不可能朝下!灯头朝下了,灯油不就都流出来了吗?
到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沿海发达地区比如上海广州开始使用电器;随后,内陆城市如北京也有了电灯。孙中山先生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讲述这段故事的是我的祖母,1900年出生,1989年仙逝,活了九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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