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遇庞统的签文解释?
刘备遇庞统的签文“谁知夙世有良姻,透过尘埃自在身。才得庞公相会合,清风明月一闲人。”意思如下:
谁能想到前世注定的良缘,在经历了各种困难和挫折之后,最终得以实现。庞统虽然一开始并不被刘备重用,但后来却因为自己的才华而得到了刘备的赏识和重用。这一切都是在清风明月中实现的,这是一种轻松自在的生活状态,也是一种和谐美好的生活状态。
庞统是三国时期蜀汉谋士,与诸葛亮同为军师。有“卧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的说法。曾协助周瑜围赤壁追杀曹操;献连环计,使曹操水军无法通过江面而大败。后来刘备入蜀,庞统与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刘封等人一起拦截东吴大将陆逊,最终被射杀于落凤坡。
古代刽子手的收入如何?砍一颗头相当于多少钱?
刽子手赚得可比普通老百姓多,但他们赚钱的大头不是从衙门处,而是从犯人那里。
鲁迅先生在小说《药》里面描写了刽子手康大叔,满脸横肉,砍下革命者的头,用馒头蘸一蘸血,再高价卖给得了重病的老栓一家。
康大叔还提到,革命者被砍头前,他们曾向他家勒索钱银,却没榨出一点油水,等他死后,刽子手与同伙扒光了他的衣服。
这一连串的操作透露出刽子手获利的途径,一是官府衙门发的砍头工资,二是从犯人家属那里捞的外快。
在离我们最近的清朝,不同地方的刽子手工资不一样,有的是三两六银子,有的是四十二个铜钱,有的是一块大洋,有的是二块大洋,不一而足。
如著名的北京菜市口刑场,刽子手杀一个人一般可以挣三两六银子,除此之外还有家属的“孝敬”,请他用“快刀”减少死刑犯痛苦,或者是留个“全尸”,多的可以挣几十两白银。
茶陵县曾有个叫佟绍箕的职业刽子手,每杀一个囚犯就有两块银洋的“红手钱”,同时还可以根据死刑犯的家庭情况,捞些“外快”。
无锡的业余刽子手高顺昌挣得就比较少了,砍下犯人头颅后,拿着犯人的斩条找县衙门钱粮师爷领四十二个铜板(四百二十文制钱)工钱。
但是之后高顺昌就会提着鬼头刀,往菜市场里去,有眼力界儿的肉铺老板会给他切上几斤鲜肉,纸铺老板会给他几刀草纸请他擦刀。
要不然,他拿着砍头刀往人家门口一站,单不说话,也没有几个客人会找晦气来买东西,店铺老板只能有苦说不出。
刽子手是很有钱的。
想了解刽子手这个行业,推荐大家看看莫言先生的《檀香刑》,里面的主角赵老甲,就是一名资深的老刽子手。他很有钱,金盆洗手之后回到老家,俨然是本乡的首富。
但是虽然有钱,刽子手在旧社会绝对不是个好工作。
如果从收入上讲,刽子手赚钱是很多的。古代的刽子手杀一个人给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清末的刽子手,每杀一个人给四块银元。这个收入在当年已经很不菲了,普通劳工一个月才赚半块银元。
但是,这个钱不是随时能赚。古人讲究天时,一年之中,冬、春、夏都不能杀人,只有秋天可以杀人,而且刮风下雨都不行,只有晴天才可以。普通的死刑犯,一般都是判死刑之后关在牢里,准备“秋后处决”,在术语里这叫做“斩监侯”。只有极其特殊的人才会马上处决,这叫“斩立决”。不过这种一般只适用于造反的大罪,多少年都碰不上。所以刽子手每年只需要“工作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之外,他们只拿基本工资。
但是,官府的收入并不是刽子手的全部,大头在后头。
根据古人的笔记小说记载,古代官府里的衙役几乎都是靠贿赂过活的。绑人的,打板子的,看监狱的,都有各自的贿赂来源,刽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刽子手的贿赂来自于哪呢?这里面学问可大了。
刽子手,在刑场上,随着监轩官威严的一声“行——刑”,刽子手慢慢的举起鬼头大刀,手起刀落,刹那间,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刽子手杀人如同杀鸡,无论好人坏人,在刽子手的眼里,就是西瓜白菜。刽子手,古代一个让人听了就胆战心惊的职业,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创子手比阎王爷更让人害怕。毕竟阎王爷是谁也没有见过,而刽子手则是现实中的真实存在。
对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来说,杀人是让人内心恐惧的一件事,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也不愿意去杀死别人的,那怕这个人和自己有仇。更不要说去砍下一个与自己无怨无仇的人的脑袋,这得有多大的胆量,内心多么的强大。
刽子手以此为职业,收入肯定不会少。一是凡是干这个行业的人,肯定会人人敬而远之,没有朋友,注定一生孤独,谁愿意和他们同桌吃饭,拉呱。据说刽子手一生也找一不到妻子。试想,谁敢和这种人同床共枕,那得有多大的胆子?
刽子手的手入肯定不低。做为大多数人宁可饿死也不去做的一个职业,肯定会高收入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收入高,就能找到人,况且是合法的收入,砍头也不是天天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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