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嫁有句老话,门当户对,你认可吗?为什么?
感谢邀请
门当户对相对好一点。爱情和结婚不一样,爱情是不需要为什么,也没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但是结婚就不一样了,需要有各种前提和条件,最终目的是组件一个两个人的家庭,并且为了确保这个家庭可以长久存在,需要确保一些条件,例如住所。同时还有一些其他附属条件,这个和每个人的家庭,所以不同人看待都是不一样的,你要说结婚还什么要求都没有,反而是不负责任的,因为现实中爱情只能持续很短时间,以后需要靠其它东西来支撑。还有一些人结婚会考虑很多,甚至多少有些等价交换的概念,用结婚来换取一些利益收获,门当户对更多就是如此,否则就会觉得自己付出多,别人给的少。
还有就是你不能接受他夜宵吃烤串,你觉得垃圾低俗,他不能接受你时不时去大酒店点餐,奢侈浪费,你认为的世界和他认为的世界,你看到的远方和他看到的远方,如果不能在一个频道上,你们是很难走到最后的。爱不单只是相互喜欢,还得欣赏,三观不说相同但也互相认可,如果你们能做到,门当户对,其实也不那么重要。
认可;
但不认可只是物质上的门当户对;
两个人婚恋价值相近的两个人,在一起感情中能够经营的更加长久是真实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比如男人在乎女人的:
忠诚价值(对自己专一);
情绪价值(关心、支持、理解、信任、崇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生活上的依赖(做家务,做饭,照顾老人孩子······);
我认可这句话,因为中国式婚姻就是讲究门当户对,夫妻俩出于门当户对的家庭,他们的三观是差不多的,日后闹矛盾相比较少,更加能够维持婚姻的长久。
首先,对比新旧社会对于门当户对的看法,旧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是按照门当户对的规则嫁娶;现代社会,主张自由恋爱,但大部分人还是会考虑门当户对。
其次,夫妻双方三观一致,那么,这为组建的小家庭提供了三观取向的基础。门当户对,决定了夫妻双方教育、出身、文化、生活、习性、价值等等等等能够相互交融,不会产生水火不容的问题,减少了很多摩擦,这是今后和睦生活的先决条件,也是维护婚姻稳固、长久的必要条件。
最后,我想说“统一”这个词,夫妻小家庭,统一三观、统一生活习惯、统一思想,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这样才能在这世界上拥有自己的一方天地!
我是相当认可门当户对的!
现在的门当户对和古时候的门当户对是不一样的。古时候的门当户对就是家境啊、权利呀、官职啊等都是旗鼓相当的。
现在的门当户对更多的 家风,家训、家教等。
所以说就现在的门当户对来说,还是差不多的好,这样两个家风差不多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也是差不多的。
为什么现在都在订婚前,或者结婚前都打听打听对方家庭的为人处事,邻里相处方式,就是想知道对方的人品怎么样!
找一个家风纯朴,人性善良的人家,是一辈子的好事儿。
两个人来说,家庭相当,学识相当,人生观,价值观都差不多,他们的婚姻会和谐幸福很多。
所以门当户对也是很重要的。前提是两个人相互爱慕,相互欣赏的。
门当户对这种观念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是有它存在的道理的。这种观念之所以被人诟病,是因为有些人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富人找富人,穷人找穷人,如果一方是富人,另一方是穷人,就认为门不当户不对,这是肤浅的理解。
门当户对不是简单的贫富家世相等,而是指差不多的家庭背景熏陶出来的人,他们的学识、修养、见识也基本差不多,三观也差不多,容易沟通交流,在生活中容易形成共识,不容易出现矛盾。
生活中为什么夫妻双方容易产生矛盾?特别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经常吵架,就是因为两人对问题的看法不同,往往是鸡同鸭讲,当然是争论不休。
有一句古话叫宁娶大家之奴,不娶小家碧玉。小家碧玉虽然美丽,家庭殷实,但是见识少,眼界不高,格局不大。大家之奴,虽然出身低,但她在大家庭中耳濡目染,比小家碧玉见识多,懂得规矩也多,举止进退有度。《红楼梦》大观园里的大丫鬟,个个都是人精,做事举止不输中等家庭小姐。
现代社会没有那么讲究门当户对,家世背景照样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比如孔雀女与凤凰男组成的家庭,常常因为消费观念、生活习惯等等不同,而产生矛盾。还有地域的不同,也同样会产生这样和那样的矛盾,前几年反映这类问题的影视剧特别多,前者如《双面胶》,后者如《双城生活》。
还有,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男女双方的家庭背景不同,也会影响到夫妻的生活。男女双方在谈恋爱的时候,由于许多方面趋近而相恋到成婚,如果没有双方家长的参与,两个人过的好好的,家长一介入,生活就成了一锅粥。
同时也应该看到,如果一方强,另一方弱,弱的一方就容易自卑,生活起来也很辛苦。比如《红楼梦》里的秦可卿,出身卑微,处处要强,拼命表现自己的好,不敢有一丝的怠慢,病了也不敢歇息,受到公公的欺负也不敢声张,劳累而又抑郁,年纪轻轻就送了命。
有一定生活经验上了岁数的人,对门当户对特别有体会,相当的家教、修养、学识、见识对男女双方相当重要。
明朝的婚姻制度规定多少岁结婚?
各朝代建立之初,大多经历战乱、天灾人祸等非正常现象而导致人口锐减,出现大量土地荒废无人耕种,为了迅速恢复人口发展经济从而国家强盛,各朝代初都是鼓励坐育的,加上古时医疗落后,食物不足,孩童成活率是比较低的,所以反映在婚配上就是结婚年龄较早,以便在最佳生育期能多生育,来弥补成活率不足的问题。
明初,《大明令》起着临时法规的作用,同时也承认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订立的关于定婚等嫁娶行为的礼仪规范的法律效力,曾明文规定:“凡民间嫁娶,并依《文公家礼》。”综合《大明令》、《大明律》及各朝条例中的规定可看出明代法定定婚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项:
(一)凭媒而立
(二)由尊长主婚
三)写立婚书或收受聘财
(四)双方自愿、意思表达一致
明一代对婚配相对其它朝代而言还是比较开放和人性化的,比如最后一条的表达,还有允许二次婚配的制度。
至于成婚年龄,有记载明代庶人百姓的婚礼仪式主要依据是《朱子家礼》只存纳彩、纳币、请期的仪礼。如洪武元年制定,禁止庶人百姓指腹、割衫襟为亲.凡庶人娶妇,男子年在16岁,女子年在14岁以上者,可以听任婚娶。而明太祖洪武曾明确呵令天下:男十六,女十四可婚配!
综合各文献记载,明初及中期以男十六,女十四最为可信,而到了中后期,则大多不受此约束了!
先秦时的《周礼·地官·媒氏》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据《礼记·内则》中所述,男子在20岁时行冠礼,而后学礼,30成家;
女子举行笄礼,20岁时出嫁,若有特殊情况,最迟也不可超过23岁。
西汉过期,汉惠帝刘盈下令,女子出嫁的年龄不可超过15岁。
魏晋南北朝时,晋武帝司马炎规定女子出嫁不得超过17岁,但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后者比较可靠!
北周时期,建德三年,朝廷颁发诏令:男子15岁,女子13岁以上军民依时嫁娶。
唐朝时期,唐太宗李世民规定:男20岁、女15岁以上无夫的,州县以聘礼娶。
唐玄宗李隆基时,规定男子结婚年龄为15岁,女子为13岁。
北宋时期依然遵守唐朝的婚姻法,。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南宋宁宗赵扩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6岁、女14岁。
明朝,明太祖朱元璋规定的和南宋一样。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
女人的第六感到底有多准?有事例可以证明吗?
我是一家餐馆的女收银员,一个男人带着一位6岁的女孩来店里吃饭。在买单的时候,那个男人说出来打球身上没带钱,便将女孩留在店里等他来买单。当女孩说完全不认识他时,我凭着女人的第六感力排众议选择了相信他们。
我在一家餐馆当收银员,一天下午三点钟左右,一个身穿球服的男子带着一个女孩来店里就餐。他们两人吃得特别多,那个男子为了引导小女孩吃饭,始终带着微笑拼命地吃饭。
当他们吃完准备买单时,那个男子仿佛后知后觉般带着歉意对我说道:您好,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出来打球身上没有带钱。我先把她留在店里,等我回去拿了钱再来。”说完这些,他便嘱咐那女孩呆在店里等他回来。
当他离去之后,后厨里的两位男士也出来问那女孩与男子的关系。那女孩的回答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她几乎对那男子一无所知。当时那两位男士便一口咬定遇到了骗子,而且还是一个利用孩子的骗子。
看着女孩乖巧可爱的模样,回想起男子与她相处时的甜蜜,以及其它种种细节,我凭着女人的第六感力排众议,认定他一定不是一个骗子。
半个小时之后,他果然回来了。在我们的追问下,他才向我们解释道:“我也是第二次碰到她,上次她一个人在外面逛的时候差点发生意外,幸好那时我救下了她。这次再碰到她,她好像一天都没吃饭,于是我便带着她来吃饭。她的父母离了婚,两边重新组织的家庭一时都不愿接受她。于是她便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但是老人很难照顾好她。她有时便会偷跑出来,希望找到自己的爸爸和妈妈,我能碰到她两次也是一种缘分。我会帮着她去找她的父母,希望他们有一方能接受她这样一个聪明伶俐、乖巧可爱的女孩。”
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是非常准确的。
标签: 北京八字合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