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中国决定设立哪四个经济特区?
1980年中国决定成立的经济特区是珠海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厦门经济特区。
珠海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1980年8月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
3、汕头经济特区,全国著名侨乡,华南重要港口城市,也是潮汕地区政治、经济的中心,为粤东和闽西南出海的门户。
4、厦门经济特区厦门经济特区于1980年10月批准设立,面积2.5平方公里。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视察厦门后,厦门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面积131平方公里。
1980年——经济特区在中国正式诞生
经济特区,在每个中国人心中,都有着不同寻常的分量。历史的镜头拉回在40年前,当时的中国正徘徊在“向何处去”的十字路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习仲勋等广东省委负责同志向中央提出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重要侨乡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的建议,得到邓小平同志大力支持。
在党中央统筹部署下,1980年8月26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成立,经济特区在中国正式诞生。中国也由此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对外开放画卷。
经济特区的建立,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为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决定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
1980年中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决定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自身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基地。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
1980年8月哪两省经济高速发展?
1980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允许外国企业或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进行投资活动,并在进出口、减免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厦门,深圳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
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侨胞众多,资源丰富,便于吸引外资等有利条件,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时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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