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陈某和杭州许某都是在7月杀妻,为什么都坚称是半夜失踪?
这个巧合自然不是偶然。
我怀疑,两人可能还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都是趁着被害人熟睡下手。这样既能掩人耳目,又比较容易下手。杭州许某作案时间七月五日,广西陈某作案时间七月十五日,而杭州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是在七月二十二日,而那时杨女士已经遇害。所以,广西陈某不是借鉴,而是和许某不谋而合。
杭州许某有可能是给被害人下了有助于睡眠的药物,而广西陈某则有可能趁着前妻睡着将其用枕头捂住使其窒息而亡。因为据被害人的两个儿子说,当晚妈妈是和他们一起睡的。这就便于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动手。何况我认为,广西陈某原本就是知道前妻杨某会来给儿子过生日的,于是就有预谋的进行了犯罪,更有可能在杨女士的水杯或者食物,再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放入迷药,或者提前做好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激情杀人,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杨某因为复婚的问题起了争执,于是将对方杀死,但是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吵架会吵醒孩子也会吵到邻居,而且杨女士也会做出反抗。极其容易暴露。
至于为什么半夜作案。
第一,半夜作案,比较容易掩人耳目,而且在被害人熟睡的情况下作案,成功率和保密程度都会高很多。
第二,半夜作案,容易掩藏尸体,处理作案痕迹。也容易躲避人们的视线。
第三,半夜作案,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尸体,然后伪装现场。像杭州许某的分尸,以及广西陈某的老宅埋尸,这都需要有足够的时间以及夜色的掩护。
第四,半夜作案可以有一段时间缓冲情绪,使自己不容易暴露,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编造谎言。
第五,两个家庭都有子女同住,半夜作案可以有充分的时间伪造假象,使子女作为证人为自己证明。
【瘾历史观点】事实上广西陈某并没有说过前妻半夜失踪,而是说自称凌晨三点才回家,根本就不知道前妻来过。想制造不在场证据。不过这两案有极为相似,可以说是杭州来女士案的翻版。
7月5日凌晨许国利趁女儿生日时,杀害妻子来女士。
7月15号凌晨陈某趁儿子生日时,杀害前妻杨某。
虽然才相隔10天,但是前者直到17号时,媒体采访后,才被曝光,所以后者不是模仿作案。
每个罪犯作案前心里都是有点害怕的,只能借着黑夜壮胆。要是大白天作案概率很低。
而且凌晨时分,虽然夜深人静,但是大多数人睡着了,发出的异常响声不见容易引起注意。还有半夜处理时也不容易让人察觉。
陈某应该是用李行箱或者大袋子运走的,因为当晚10点左右,家人才联系不上,而半夜时儿子起床时发现过妈妈不见了,要是在家里处理,肯定被发现了。
唯一解释就是运到外面。
1、都选在孩子生日时杀害(前)妻子
之所以选择时间点这么巧合,因为孩子生日,当晚被害者心情大好,容易放松警惕性。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在前,而杨女士失踪案发生在它之后。很有可能的是陈某借鉴了许某的作案方法,对自己的爱人痛下杀手。
许某说妻子是半夜离开的,还坚称零点半的时候起夜,还看到了她,不过五点半就没见了。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来女士并没有离开小区,在找到她的人体组织后,把许某抓获。
杨女士去前夫陈某家为孩子过生日,这一去便和父母阴阳两隔。陈某说当晚他和朋友一起喝酒,不知道前妻来过。在特殊的日子里,不为孩子庆祝生日,却和他人鬼混,怎么也说不过去。绝对是杨女士没有答应他的复婚要求,从而遭其毒手。
两起案件有共同之处,那就是都发生半夜。半夜受害人处于熟睡的状态,便于下手 不会惊扰家人和邻居。受害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凶手闷死或者掐死了。
半夜月黑风高,处理尸体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暴露行踪的几率小一些。这时候万籁俱寂,外面几乎没有行人,只要避开监控就行了。如果在农村,就更方便了,因为监控很少,甚至没有。
来女士失踪案中,警方没有披露作案细节,怕被犯罪分子模仿。可是这个陈某还是利用了半夜作案的共同手段,将杨女士人间蒸发。如今杨女士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不知被凶手如何解决了。想想真可怕。
广西陈某和杭州许某都是在7月杀妻,为什么都坚称是半夜失踪?
两起案件的凶手,之所以都坚称妻子是半夜失踪并不是一件巧合,而是有着特殊的考虑!首先凶手坚称妻子半夜失踪,会给警方查案带来阻碍,半夜由于行人比较少,警方不容易通过目击证人,核实被害人是否离开,这就给凶手一个周旋的机会!
而凶手之所以选择凌晨杀人,一方面凌晨是被害人睡得最熟的时候,这个时候下手被害人由于处于熟睡状态,来不及进行反抗!同时凌晨行凶,周围邻居都处于熟睡状态,就算因为行凶发出声音,也不容易被邻居发现!
而同样的理由,也是最好的理由!妻子被自己杀害宣称失踪是最好的理由,这样可以掩盖自己杀害妻子的真相,就算是尸体被找到,自己的谎言也不会立马被揭穿,还有周旋的余地!
两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也说明了犯罪分子都有着同样的心理!这就警示了女性再找另一半的时候,一定要全面了解对方,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知人知面不知心,最亲近的枕边人有时是最危险的,杭州来女士在7月5日凌晨被丈夫许某某杀害,无独有偶,广西杨女士在7月15日凌晨被前夫陈某某杀害,这两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杭州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选择在半夜作案,是因为半夜到凌晨这段时间受害人与孩子以及周围邻居往往都在熟睡,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在睡梦中捂死,受害人往往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就遇害,更重要的是不会留下血迹,这样警察来作案现场勘察时就很难找到命案发生的痕迹,只能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先按照失踪案处理。
其次,杭州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非常狡猾,他们在出其不意选择在孩子过生日之后的凌晨进行作案。
杭州来女士是为女儿过生日,而广西的杨女士是为儿子过生日,在很多女性心目中,她们的孩子是最重要的,因为孩子过生日,她们心情很好,往往对枕边人无论是丈夫还是前夫还是男朋友,即使有矛盾,看在孩子过生日的情况下也放松了警惕。
第三,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选择在凌晨作案,都有充足时间处理尸体,无论是分尸还是抛尸,都神不知鬼不觉。而且有孩子作为掩护,毕竟一般人都想不到犯罪嫌疑人如此心狠手辣胆大包天,在房间里有孩子睡觉的情况下,竟然悄无声息地杀害孩子的母亲。
第四,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试图转移警方的注意力。
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说按照妻子来女士的智商,她一个人根本走不出小区,暗示来女士与其他男人私奔。
而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更加狡猾,他谎称并不知道前妻杨女士失联之前曾到自己家里看过孩子,并称曾有陌生人给他发来前妻在某宾馆的照片,并将此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许某某的说法明显是欲盖弥彰,因为小区密布的监控根本就没有发现来女士以及其他人离开小区的录像,因此许某某7月5日作案,7月23日就落入法网。而陈某某作案手段更加狡猾,他没有在家中进行分尸,7月15日作案,一直到8月22日才落入法网。
第五,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是因为被受害者拒绝要求而报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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