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您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何高论?
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是保护消费者应有的权力和利益的。换句话说:3.15就是爆光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每年电视台在3.15权益日这天,都能在打假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但是现在感觉身边的假冒伪劣产品越打越多(特别不让人放心的是食品问题)。权益日爆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虽然有明显的作用,只是起到了“治标”而没有起到“治本”的作用。
我认为相关的职能部门,天天向3.15权益日一样。有责任心,有原则,再加大惩罚力度,不要指望权益日这一天。全方位打击假冒伪劣,方能彻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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